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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0年人才引进计划

作者: 来源: 日期:2020-11-13 人气: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0年人才引进计划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所属事业单位计划2020年引进6生态环境相关专业急需紧缺人才欢迎广大高校毕业生积极报名,为西藏生态环境保护事业贡献青春力量

一、引进岗位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名;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遥感监测中心1名;西藏自治区日喀则生态环境监测中心1名;西藏自治区昌都生态环境监测中心1名;西藏自治区那曲生态环境监测中心1名。

二、学历及专业要求

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则上为2020年应届毕业生。特别优秀人才,可放宽至往届3年(2017—2019届)以内毕业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需求专业: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分析化学、构造地质学。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遥感监测中心需求专业:遥感科学与技术、生态学、环境工程、地理信息科学。

西藏自治区日喀则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需求专业: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分析化学。

西藏自治区昌都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需求专业: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分析化学。

西藏自治区那曲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需求专业: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分析化学。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者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热爱西藏,具有吃苦奉献精神,志愿长期在藏工作;

3、遵纪守法,态度端正,作风优良;

4、综合素质好,学习成绩优良,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心理素质好,身体健康,适合在藏工作;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学籍的;

3、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处分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国家公职人员的情形。

四、报名方式

有志到西藏工作,投身西藏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员工将本人简历自荐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习成绩单、获奖证书电子版或扫描件发送邮件到hb6834627@126.com(请提供尽可能详细的个人简历材料)。简历投递截止时间为20201130日。

五、考核办法

(一)人员初审由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及读研、博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和获奖情况进行审查,并提出进行专业测评的意见。

(二)专业测评。由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专家对通过初审人员的专业素质进行测评,并提出推荐意见。

(三)面试。由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专家,以谈话或答辩的方式进行综合测评,在专业测评的基础上形成综合评价意见,择优推荐引进

、其他说明

(一)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为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所属事业单位。工作地点位于西藏拉萨。录用后为国家公职人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干部身份,占用事业编制。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遥感监测中心为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所属事业单位。工作地点位于西藏拉萨。录用后为国家公职人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干部身份,占用事业编制。

)西藏自治区日喀则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为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所事业单位。工作地点位于西藏日喀则。录用后为国家公职人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干部身份,占用事业编制。

)西藏自治区昌都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为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所事业单位。工作地点位于西藏昌都。录用后为国家公职人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干部身份,占用事业编制。

)西藏自治区那曲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为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所事业单位。工作地点位于西藏那曲。录用后为国家公职人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干部身份,占用事业编制。

)录用后享受工资、五险一金等待遇。

)试用期满后享受每年50天带薪探亲休假待遇,往返交通费用报销。

)录用前须签订就业协议,承诺在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系统工作不少于5年。

联系单位: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政工人事处

联系电话:0891-6849015

联系邮箱:hb683462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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